BS EN 1916: 2002 中文 未加筋、钢筋和加筋混凝土管道和配件
Concrete pipes and fittings, unreinforced, steel fibre and reinforced
目 录
前 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参考文件
3 术语、定义和符号
3.1 术语和定义
3.2 符号
4 一般要求
4.1 材料
4.1.1 总则
4.1.2 接头密封件
4.2 混凝土
4.2.1 混凝土材料
4.2.2 混凝土质量
4.2.3 混凝土的含水量
4.2.4 混凝土的水泥含量
4.2.5 混凝土的氯化物含量
4.2.6 混凝土的吸水量
4.3 单位
4.3.1 总则
4.3.2 表面处理
4.3.3 几何学特性
4.3.4 接头和接头密封件
4.3.5 压碎强度
4.3.6 纵向弯矩承受力
4.3.7 水密性
4.3.8 工作性能
4.3.9 耐用性
5 特殊要求
5.1 钢筋混凝土装置
5.1.1 钢筋含量
5.1.2 压碎强度
5.2 加筋混凝土装置
5.2.1 加筋
5.2.2 混凝土保护层
5.2.3 压碎强度
5.2.4 验证(裂缝)载荷受测管道的一致性
5.3 顶托管道
5.3.1 接头
5.3.2 混凝土强度
5.3.3 混凝土保护层
5.3.4 顶托载荷
5.4 带有进气口的管道
6 成品测试方法
6.1 总则
6.2 接头剖面
6.3 加筋
6.3.1 钢筋的布置和含量
6.3.2 混凝土保护层
6.4 压碎强度
6.5 纵向弯矩承受力
6.6 水密性
6.7 吸水率
6.8 顶托管道中的混凝土强度
7 一致性评估
7.1 总则
7.2 产品评估程序
7.2.1 总则
7.2.2 初始类型测试
7.2.3 工厂生产控制
7.2.4 对在工厂提取的样本进行详细测试
7.2.5 认证机构的任务
8 标记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接头密封件的测试和计算方法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顶托管道相关结构计算方法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压碎强度测试方法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纵向弯矩承受力的测试方法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吸水率的测试方法
附录G (规范性附录) 制造商的质量保证体系
附录H (规范性附录) 成品检查抽样程序
附录I (规范性附录) 连续检查压碎强度和防水性(液体静压)的抽样程序
附录J (规范性附录) 产品认证机构的任务
附录K (规范性附录) 未加筋混凝土管道(连续)抗碎强度例行(连续)检查规程旨在尽量降低压碎载荷
附录ZA (参考性附录) 处理基本要求或欧盟指令中其他规定用本欧洲标准条款
本文件(EN 19162002:2003)由技术委员会CEN/TC 165(污水处理工程工作组)编制,其秘书处由NNI监管。
它是EN 1917“未加筋、钢筋和加筋混凝土检修孔与检查井”的配套标准。
通过相同文本的出版或确认,最迟在2003年4月之前,本欧洲标准应具有国家标准的同等效力。与其冲突的国家标准最迟在2004年10月废除
本文档由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授权CEN编制,并支持EC指令的基本要求。
对于本文与EC指令之间的关系,请参阅附录ZA(本文档组成部分之一)。
本欧洲标准包含十一个规范性附录和一个资料性附录。附录A、B、C、D、E、F、G、H、I、J和K是规范性附录,附录ZA是资料性附录。
在审批本欧洲标准的内容时,由于无法满足CEN成员现行国家规范的所有要求,因此仅包含一些已达成一致意见的要求和相关测试方法。质量控制要求已获得一致同意。
注:目前出于规范目的,本欧洲范围以外(参见表1)的补充要求(即,非冲突性要求)和相关测试方法需要在国家层面制定。为了避免形成贸易壁垒,任何提倡满足补充要求的事项都必须在引用了补充要求后添加“或等效要求”才符合规定。
根据CEN/CENELEC 内部条例,下列国家的国家标准机构必须执行此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