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993-1-9:2005. 欧洲规范3-钢结构设计 第1-9部分:抗疲劳设计
Eurocode 3. Design of steel structures. Fatigue
目录
前言
欧洲规范计划的背景
欧洲规范的地位和应用领域
执行欧洲规范的国家标准
欧洲规范和产品统一技术规范(EN和ETA)之间的联系
EN 1993-1-9的英国版附录
1. 概述
1.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符号
2. 基本要求和方法
3. 评价方法
4. 疲劳作用应力
5. 应力计算
6. 应力范围计算
6.1 概述
6.2 法向应力范围设计值
6.3 修正后法向应力范围的设计值
6.4 空心截面焊缝应力范围的设计值
6.5 几何(热点)应力范围的设计值
7. 疲劳强度
7.1 概述
7.2 疲劳强度修正
8. 疲劳验算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 疲劳荷载参数和验算公式的确定
A.1 加载事件的确定
A.2 元件应力记录
A.3 循环计数
A.4 应力范围谱
A.5 失效循环次数
A.6 验算公式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 采用几何(热点)应力法的抗疲劳性
(1) EN 1993-1-9给出了疲劳荷载作用下构件、连接件和接头处的抗疲劳性评价方法。
(2) 这些方法是通过大型试样的疲劳测试得出的,其包含了材料生产和使用时的几何和结构缺陷的影响(例如公差和焊接残余应力的影响)。
注1:有关公差,参见EN 1090。在EN 1090发布之前,可以在国家附录中规定所选择的实施标准。
注2:可以在国家附录中规定有关制作过程中检查要求的补充信息。
(3) 该准则适用于执行EN 1090标准的结构。
注:若有必要,请在详细分类表给出补充要求。
(4) 本部分中给出的评价方法适用于各个等级的结构钢、不锈钢和无防护层钢,除非在详细分类表中另有规定。本部分规定仅适用于符合EN 1993-1-10中刚度要求的材料。
(5) 除了方法以外,诸如缺口应变法和断裂力学法等的疲劳评价方法不在本部分范围内。
(6) 除应力释放以外,其他改进疲劳强度的后制作处理措施不在本部分范围内。
(7) 本部分给出的疲劳强度适用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操作的并且具备有效腐蚀保护和定期维护措施的结构。海水腐蚀效应不在本部分范围内。高温下(>150℃)的微结构破坏也不在本部分范围内。
通过标注或不标注日期的形式,本欧洲标准引用了其他出版物的一些规定。在本文件中的相应地方引用了这些规范性引用文件,并随后列出了所引用的出版物。对于标有日期的出版物,只有在以修订形式纳入后,这些出版物的修订内容才适用于本欧洲标准。对于没有标注日期的出版物,所引用出版物的最新版本适用(包括其修订本)。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通用标准:
EN 1090 钢结构制作—技术要求
EN 1990 结构设计基础
EN 1991 结构作用
EN 1993 钢结构设计
EN 1994-2 钢与混凝土组合结构设计:第2部分: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