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4227-11:2006 液力粘结混合料—规范 第11部分:石灰改性土
Hydraulically bound mixtures — Specifications Part 11: Soil treated by lime
目 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成分
5. 石灰改良土的实验室性能
6. 石灰固化土的实验室性能
7. 产品控制
8. 描述和标示
9. 标记和标签
附录A
附录B
前 言
本欧洲标准(EN 14227-11:2006) 由CEN/TC 227“路面材料”技术委员会制定,该秘书处由德国标准协会担任。
本欧洲标准在最晚于2006年11月,将通过同一内容文本的出版发表或者通过签署获得国家标准的地位。而与之相冲突的国家标准最晚于2006年11月撤消。
本欧洲标准为液力粘结混合料系列标准中的一部分:
EN 14227-1, 液力粘结混合料— 规范— 第1部分:水泥粘结粒状混合料
EN 14227-2, 液力粘结混合料— 规范— 第2部分:矿渣粘结混合料
EN 14227-3, 液力粘结混合料— 规范— 第3部分:飞灰粘结混合料
EN 14227-4, 液力粘结混合料— 规范— 第4部分:液力粘结混合料用飞灰
EN 14227-5, 液力粘结混合料— 规范— 第5部分:液力道路粘结混合料
EN 14227-10, 液力粘结混合料— 规范— 第10部分:水泥改性土
EN 14227-11, 液力粘结混合料— 规范— 第11部分:石灰改性土
EN 14227-12, 液力粘结混合料— 规范— 第12部分:矿渣改性土
EN 14227-13, 液力粘结混合料— 规范— 第13部分:液力道路粘结料改性土
EN 14227-14, 液力粘结混合料— 规范— 第14部分:飞灰改性土
根据CEN-CENELEC委员会国际规定,以下国家的国家标准机构必须执行本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1. 范围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公路,飞机场几其它车辆通行区域用的石灰改性处理的原土及其它路面材料,同时也规定了其组成,成分及实验室性能分类的要求。
涵盖了改良和固化两种类型的处理方式。
本欧标仅叙述了车辆通行区域的石灰改性土层(与举例的石灰桩或石灰柱相反),尽管需要增加要求来满足或替代本标准中的要求,也可以其他土木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的使用离不开如下参考文档凡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仅采用其引用版对于未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采用参考文件的最新版(包含所有修订)。
EN 459-1, 建筑用石灰— 第1部分:定义,规范和合格标准
EN 459-2, 建筑用石灰— 第2部分:测试方法
EN 13286-2, 非粘结的和液力粘合的混合料 — 第2部分:实验室参考密度和水含量测定的试验方法—普氏击实试验法
EN 13286-41, 非粘结的和液力粘合的混合料 — 第41部分:测定液力粘合混合料的抗压强度的试验方法
EN 13286-46, 非粘结的和液力粘合的混合料 — 第46部分:测定湿度值的测试方法
EN 13286-47, 非粘结的和液力粘合的混合料 — 第47部分:测定加州承载比,直接承载指数和线性膨胀的试验方法
EN 13286-48, 非粘结的和液力粘合的混合料 — 第48部分:测定粉碎度的测试方法
EN 13286-49, 非粘结的和液力粘合的混合料 — 第49部分:石灰和/或液力粘结料改性土的加速膨胀试验
EN 13286-50, 非粘结的和液力粘合的混合料 — 第50部分:利用普氏设备或振动台压实生产液力粘结混合料试样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