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科奥源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10年10月与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城商会共同主办并完成国际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标准翻译项目(一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期”),本项目基于我司多年来的对国际工程建设标准的研究和翻译经验,项目一期我们选择了较为基础的欧洲结构规范和部分法国设计施工规范进行翻译,一经推出,便接到了很多企业的咨询电话,不少企业表示,项目一期涉及的标准正是其企业急需标准,在项目进一步推进过程中,有很多企业纷纷参与,由此可见,项目一期的通用型基础标准能够符合大多数企业当前的需求。
在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语言问题始终困扰着中国企业,尤其是境外项目使用国外工程技术标准(以下简称“国外标准”),给中国企业投标以及执行项目带来了诸多困难。
翻译国外标准成中文,不仅能够培养一批熟悉国外标准的人才,带动我国的设计咨询产业“走出去”,并逐步走进高端工程承包市场,还能够促进对外承包工程行业结构调整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以“服务企业”为宗旨,整合行业资源和有关专业机构,推动开展翻译国外标准工作。同时,以此为起点,实现国外标准词典编写、引进国外标准原版、标准培训、中外标准比较等一系列计划,大力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和设计咨询业“走出去”。
目前,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主要市场集中于亚洲、非洲,两大洲的营业额占营业总额4/5强。亚非国家采用国际工程技术标准多集中于欧洲标准、法国标准和英国标准,尤其是众多工程都涉及的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类标准。因此,此项目主要围绕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标准(EN)、法国标准协会的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标准(NF)、英国标准协会的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标准(BS)展开,一期项目只涉及前两者。
为消除欧洲统一市场内部的贸易技术壁垒,1975年欧洲经济共同体委员会(EEC)根据其协议第95条,决定在建筑和土木工程领域实施一个联合行动计划——编制一套适用于欧洲的建筑和土木工程的标准,简称欧洲标准(Eurocodes)。为使该标准具有法律规定的地位,欧共体委员会(EEC)与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达成协议,并通过一系列委托令,将欧洲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标准的制定权和出版权转交给CEN,由CEN/TC250委员会(秘书处设在英国标准化协会BSI)来具体组织实施。1992年欧共体进一步发展为欧洲联盟(EU)后,这个联合行动计划得以积极实施。至今,经过欧洲各国的共同努力,这套欧洲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标准已逐步形成包括10卷60分册的完整配套的工程技术标准体系,成为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一套区域性国际标准。
绪卷《结构设计基础》(Euro code 0)主要规定了工程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的原则和要求,阐明了以概率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分析系数方法设计和校核结构可靠性的规则,相当于我国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92。EN1990与EN1991—1999相结合,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各类土木工程结构设计,还包括土工设计、结构防火设计、抗震设计以及施工状况和临时结构的设计,也可用于对现存结构的评价和对结构变更用途的评估以及结构修复或构件替换的设计等。
目前,其他欧洲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标准(BS EN)已陆续发布,并已在各成员国取得应用地位。随着欧洲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标准的完善和应用,CEN规定,各成员国最迟在2010年3月全面实施欧洲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标准和相应的国家附件。
法国标准分为正式标准(HOM)、试行标准(EXP)、草案标准(ENR)和标准化参考文献(RE)4种。截至1998年底,共有 19500个NF标准。现阶段研究上述法国标准(NF )中的部分设计、实验和施工标准。本专题外的其余法国国家标准可视需要在下阶段再行研究。文件版本如遇更新则使用最新版本。
法国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标准(NF)主要应用在法国及非洲法语区国家,包含原法国标准中没有录入到欧洲土木工程技术标准主体的大量内容。
法国标准使用的地区包括:
法语为母语的国家:法国、比利时、卢森堡、加拿大魁北克、瑞士南部、圭亚那、瓜特罗普岛、马提尼克岛、圣马丁、联合群岛。
法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 科特迪瓦、乍得、卢旺达、中非、多哥、加蓬、几内亚 马里、布基纳法索、刚果(民)、喀麦隆、 刚果(布)、贝宁、尼日尔、布隆迪、塞内加尔、吉布提、马达加斯加、海地。
法语为主要语言的国家:阿尔及利亚、毛里塔尼亚、摩纳哥。
小部分人群说法语的国家:美国-温哥华、埃德蒙顿、萨斯卡亚、温尼伯、新多伦多、苏格兰、新布洛斯维克、路易斯安那。
中东-黎巴嫩、以色列、埃及
远东-老挝、越南、柬埔寨
还有南非、科摩罗群岛、塞舌尔、毛利求斯群岛。
上述大部分国家在土木工程领域使用的标准都以法国标准标准为主,世界其他各国的标准标准为辅,上述清单之外的许多国家在很多技术领域也都采用法国标准,例如钢筋混凝土标准。
欧洲各国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标准体系具有如下特点:
1、通用性
欧洲国家对建筑和土木工程的定义比较宽泛,基本覆盖所有的土建工程领域,包括工民建、公路、铁路、水利水电、港口码头等。因此欧洲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标准的适用性非常广范。
2、系统性
欧洲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标准偏重于大土木工程通用知识的系统性,因此只有研究其系统背景才能准确地指导工程行业的实际应用。
3、时效性
欧洲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早已过去,许多国家的标准均于上世纪90年代之前编制,版本跨度大。其后,根据新的研究成果,仅对少量标准进行了系统的修编,绝大部分以通告、公告等形式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正。欧洲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标准在统一过程中也产生了很多中间版本,而且不同语言版本发布的时间也有差异。因此只有完整地了解欧洲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标准的体系框架和编制进程,才能确保研究和应用最新版本,而且将来在应用过程中还必须保持同步更新。
4、理论性
与国内标准不同,欧洲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标准偏重于理论、原理和设计概念的更新,这要求国内专业设计人员在应用欧洲建筑和土木工程技术标准时必须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CEN)是欧盟按照第 83/189/EE号指令(在技术标准和法规领域提供信息的程序)正式认可的欧洲标准化组织,专门负责除电工、电信以外领域的欧洲标准化工作。
按照欧盟规定,欧洲标准(EN)必须以 CEN 确定的三种官方语言,即英语(BS EN )、法语(NF EN)、德语(DIN EN) 同时出版,各国在实施欧洲标准时可视本国需要将其翻译成本国语言,但必须完全等同,不能有任何偏差。欧洲标准在 5 年内必须复审一次,在复审期内,可发布该欧洲标准的勘误表或修改单。
统一欧洲土木工程技术标准的目的在于:
① 促进成员国之间在产品、材料、技术和人员等方面的更广泛深入的交流;
② 为采用统一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材料和方法以及消除在技术革新中存 在的障碍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③ 鼓励承包商和咨询公司在更加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参与竞争。
根据CEN的内部规则要求,该组织的所有成员国“应无条件地给予欧洲土木工程技术标准以本国国家标准的地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废止与欧洲土木工程技术标准相抵触的本国国家标准”,该规定期限为2010年3月。欧洲土木工程技术标准均以英语、法语和德语三种官方版本发布,各成员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翻译为本国语言并在管理中心登记,从而使其标准译本取得与官方版本同等的地位。
欧洲标准(EN)是 CEN 各类标准中执行力最强的一种,各国必须将欧洲标准等同转化为国家标准,并撤销相悖的国家标准。一旦某项欧洲标准立项,所有国家标准化组织在没有得到技术局许可的情况下都不允许制定相同内容的国家标准,也不允许修改现有相同内容的国家标准,这种义务被称作“停止政策” (Standstill)以便各国将精力集中到欧洲标准的起草和协调上来。但是欧洲标准的属性是自愿性的,即对于生产商来说是自愿执行的,生产商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可以不遵守欧洲标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欧洲标准相当于我国的推荐性标准 (GB/T) 。
标准的代号放在欧洲标准编号的前面,如:英国/欧洲国家标准 BS EN 71 :2003 、法国/欧洲国家标准 NF EN 71 :2003 、德国/欧洲国家标准 DIN EN 71 :2003 。 CEN 管理中心 (CMC) 本身并不销售欧洲标准,所有的 CEN 标准都需要从 CEN 国家成员 (各国国家标准组织) 获得。
英国标准协会(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 BSI)是世界上第一个国家标准化机构。它是英国政府承认并支持的非营利性民间团体,成立于1901年,总部设在伦敦。目前共有捐款会员20000多个,委员会会员 20000多个。
BSI有工作人员 1200余人,设标准部、测试部、质量保证部、市场部、公共事务部等业务部门。标准部是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机构。BSI每三年制定一次标准化工作计划,每年选行一次调整,并制定出年度实施计划。
BSI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欧洲电信标准学会(ETSI)创始成员之一,并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按承担TC/SC技术秘书处数量和资助额计算。BSI在ISO中的贡献率为17%,仅次于德国DIN(19%)居第二位;在CEN/CENELEC中的贡献率为21%,居第三位(德国DIN为28%,法国AFNOR为22%)。
1941年 5月 24日,法国政府颁布法令,确认AFNOR为全国标准化主管机构,并在政府标准化管理机构——标准化专署领导下,按政府指示组织和协调全国标准化工作,代表法国参加国际和区域性标准化机构的活动。总部设在首都巴黎。现有6000多会员,主要是团体会员,有少量个人会员。
目前,法国共有 31个标准化局(最多时达 39个),承担了AFNOR 50%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其余 50%则由AFNOR直接管理的技术委员会来完成。AFNOR现有1300多个技术委员会,近 35000名专家参与工作。法国每 3年编制一次标准制修订计划,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本项目拟翻译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英国标准协会和法国标准协会所颁布的与建筑和土木工程相关的部分技术标准。项目整个周期为2年,具体内容见下表:第一期:400项欧洲及法国技术标准,其中欧洲标准(EN)60项,法国标准(NF)340项。
一期项目翻译的标准为400项欧洲及法国技术标准为主。主要包括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出版的欧洲结构设计标准和法国标准化协会出版的部分设计、施工以及试验标准,其中欧洲结构设计标准适用于欧盟范围内所有国家的房屋建筑和各类土木工程结构设计,包括土工设计、结构防火设计、抗震设计以及施工状况和临时结构的设计等等。
一期项目以法国标准为主体的原因从标准的级别来讲,欧洲标准要高于法国标准,但为什么一期计划以法国标准为主体呢? 原因是:
1、随着欧洲一体化的逐步实施,欧洲标准会逐渐成为整个欧洲的参考文献。而这些欧洲标准基本上是以法国、德国、英国等国家的标准为基础进行参照和修改的,甚至直接拿来使用。而法国标准的被采纳度也是比较高的。一期项目中所涉及的340项法国标准大部分已经成为欧洲标准了。
2、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非洲项目多位于法语区国家。这些法语区国家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地域问题并没有马上采纳欧洲标准,而是选择继续沿用法国标准。
3、专业法语人才匮乏,导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对法国标准理解上存在偏差。
详细内容见所附清单(点击可查看清单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