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96-1:2005 水泥检验方法-第1部分:强度的测定
Methods of testing cement —Part 1: Determination of strength
目 录
序言
1. 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原理
4.1 试验室
4.2 仪器设备的基本要求
4.3 试验用筛
4.4 搅拌机
4.5 试模
4.6 振实台
4.7 抗折强度试验设备
4.8 抗压强度试验机
4.9 抗压试验机夹具
4.10 天平
4.11 定时器
5. 胶砂成分
5.1 砂
5.2 水泥
5.3 水
6. 胶砂的制备
6.1 胶砂成分
6.2 胶砂的搅拌
7. 试件的制备
7.1 试件规格
7.2 试件成型
8. 试件的养护
8.1 脱模前的处置与储存
8.2 试件脱模
8.3 试件的水中养护
8.4 抗压强度试验的试件龄期
9. 试验程序
9.1 抗折强度试验
9.2 抗压强度试验
10. 结果
10.1 抗折强度
10.2 抗压强度
11. CEN标准砂和振实台代用设备的验收检验
11.1 总则
11.2 CEN标准砂的验证试验
11.3 振实台代用设备的鉴定检验
附录A
A.1 总则
A.2 振实台 A
A.3 振实台 B
本标准(EN 196-3:2005)由‘水泥和建筑石灰’技术委员会CEN/TC 51编制,委员会秘书处由IBN/BIN管理。
本欧洲标准,无论是以同文电报方式出版的或是背签的,最迟至2005年8月,将具有国家标准地位,与之冲突的国家标准必须最迟于2005年8月废止。
本欧洲标准替代EN 196-1:1994。
本欧洲标准描述水泥检验方法,它由下列各部分构成:
EN 196-1,水泥试验方法—第1部分:强度试验
EN 196-2,水泥试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分析
EN 196-3,水泥试验方法—第3部分: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试验
EN 196-5,水泥试验方法—第5部分:火山灰水泥的火山灰性试验
EN 196-6,水泥试验方法—第6部分:细度试验
EN 196-7,水泥试验方法—第7部分:水泥取样和样品制备方法
EN 196-8,水泥试验方法—第8部分:水化热-溶解法
EN 196-9,水泥试验方法—第9部分:水化热-半绝热法
注:以前的EN 196-21:水泥检验方法-第21部分:水泥氯化物、二氧化碳和碱含量测试已经修改并合并至EN 196-2中。
另一标准,ENV 196-4 水泥检验方法-第4部分:组分的定量测试已经起草,将以CEN技术报告的形式出版。
根据秘书处收到的水泥样品的具体情况,本版本采用了以下技术变更:
a) 修改了试模(4.5)硬度、表面质地和抗压强度试验机压板(4.8)的检验方法;脱模油的适宜性(4.5);振动台的振动频率(4.6);天秤的量程和精度(4.10);允许使用去离子水(5.3);修改了胶砂制备(6.2)和试件成型(7)、调理(8)的程序以反映目前最好的操作方法;
b) 报告试验结果(10)用兆帕代替每平方毫米牛顿;(1兆帕等于每平方毫米1牛顿);
c) 对抗折试验机(4.7)的要求现在为非强制性的;
d) 修改了抗压强度试验结果精确度的评定方法,包括普通试验室的短期和长期重复性和再现性数据以及专业试验室的精确度指示;
e) CEN标准砂(11.2)的验证试验步骤,包括初步验证试验、验证标准、验证试验和年度确认试验;
f) 修改了代用振动设备(11.3)的验证试验步骤,引入的参考附录(附录A)详述了2种经验证的代用振动设备;
CEN/CENELEC内部规则规定,下列国家标准组织成员国必须实施本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受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及英国。